“权力清单”保证“为政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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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部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将有明确“说法”。笔者近日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获悉,省政府45个部门和机构已列出“权力清单”,正等待最后定夺。

  在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对官员权力的界定有些还比较模糊。这就为一些官员带来了权力滥用空间。而且,界定权力的相关制度基本上都是实体性规定,缺少程序性约束规定。然而在公共权力的运作中,程序有时重于实体。程序的缺失必然导致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可以说,权力界定的模糊性与权力运作程序的缺失是当前权力腐败产生的原因之一。

  行政权是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一种职权,实质上是人民群众“委托”给国家工作人员管理行政事务的一种权力。行政权必须要在制度的“框架”内运作。我们要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应严格界定官员的权力。安徽省通过编制“权力清单”,对部门和官员进行确权、限权,这为规范行政、打造“透明”政府提供了新的思路,它不仅使权力的界定更加清晰,而且有利于实现权力运行的法制化、程序化与权责一体化,保证权力行为的严肃性,减少随意性。

  只有规范了权力,才能更好地明确责任;只有明确了责任,才能正确地行使权力。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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