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河北省景县近日为全县党员干部建立品行档案,党员干部品行好坏将作为评价、考察、选拔和任用的首要条件。
笔者认为,为党员干部建立品行档案,有利于促进干部自觉锤炼党性修养,也有利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同时也有利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作为一种制度,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但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从细节上完善,谨防品行档案变成摆设。
一是内容上要防止“假、大、空”。要认真对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科学设置干部社会、单位、家庭品行三级指标评价体系。防止避重就轻,夸大成绩,把品行档案变成歌功颂德的功劳簿,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具体实在。
二是加强管理。由于品行档案具有“第二身份证”的作用,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前途和命运,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科学管理好品行档案,严防篡改,同时及时充实相关内容,确保记录准确详实。
三是使用上要防止“两张皮”。要完善监督和执行机制,确保将干部品行综合鉴定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挂钩,优先提拔重用品行优秀的干部,对品行恶劣者实行“一票否决”,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建立干部品行档案,实行品行鉴定,关键在于真正发挥其监督把关作用,促进干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争做品行高尚的人。围绕这个目标,必须建立一种机制,把工作做实做细,让群众来监督、评价干部。为此,一方面要将品行档案的内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晒一晒干部的品行评价,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要采取走访、答卷等形式,发动群众评议干部,并将评议结果公之于众,提高透明度,请群众协助组织上充实干部品行档案,进而起到教育、示范、警醒作用,使干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