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分子盗用了多少“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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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遵循的原则第一条,分量很重。说实在,能否实现利益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什么叫利益呢?利益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部门利益等等,如今提的较响亮的就是“公共利益”。我们通常把修公路、建公园、建医院、办学校、等等叫公共设施,每个人都可以在公共设施里得到好处,人们都管这叫公共利益。政府官员行使公权力为人民谋求利益,公权力与公共利益就捆绑在一起了。

  “公共利益”本身是一非常好的词语,有的民众比较偏激直言不讳哪叫公共利益?简直是商人利益,是个人利益,是有关部门的利益。何以民众对这个好名词如此反感,原因就是行使公权力的腐败分子拿“公共利益”忽悠了老百姓!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近期发生在上海挪用社保资金建设高速公路发了私人的财,这就是利用“公共利益”的招牌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的典型案件,此类案例屡见不鲜,王怀忠建机场也属于这种类型,都是害民的勾当。

  为什么腐败官员喜欢用“公共利益”来忽悠群众呢?根本原因想利用“公共利益”为自己捞一把。社会上有的大贪官就大捞,小贪官就小捞,多至上亿、少则几十万、几万,贪官暗箱操作大笔一挥,为自己或个别人大捞一把,连有的发达地区小学校都利用学校搞绿化,搞围墙等“公共利益”与建筑小包工头勾结一起,小捞一把,“公共利益”就成了腐败者谋财贪色护身招牌。可狠腐败分子借“公共利益”发了自己的财却破坏党的形象,影响正直的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

  我们常读反腐倡廉的文章,往往很多官员在落马之前都是豪言壮语,讲得让老百姓乐啊,譬如要在几年里,县里的外企要增加多少家,旧城如何改造,要如何解决交通堵塞问题,如何扩建学校增加学位,医院要增加多少病床,而后没有经过科学的落实,腐败者就迫不及待不惜一切代价,不管三七二十一,不管群众同意不同意就强行执行了,有段时间湖南的“嘉禾事件”就轰动全国,甚至打出条幅吓唬老百姓,最后上访的上访,有的群众就集体反抗,严重破坏社会团结局面。

  今天我们已经看清楚腐败分子惯用“公共利益”忽悠群众的伎俩!它不但破坏党的形象,也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更严重破坏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真正的公共利益应该是政府公权力只能服务于民众,决不是官商私利,只有我们政府官员真正端正思想,真正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按照胡主席所说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来办事,同时按制度办事,该透明的要透明,该规范化要规范化、该程序化要程序化,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群众利益受损,和谐社会的“公共利益”不能变为腐败分子谋财招牌,公共利益决不能被腐败分子盗用。(文海原创)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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