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深明其义,不难发现注重历史的借鉴,在习近平总书记的的廉政建设思想中占有重要位置。中国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是一个弥足珍贵的宝库,可以为当今廉政文化建设提供充分的思想资源和经验支持。我们要以史为鉴,吸取历史精华,整合资源,让廉政文化在继承中得到方式的创新、内容的丰富、质量的提升,从而以“润物有声”的强劲之力,实现中国的“廉洁梦”。
“以史为鉴”,根植廉政理念。要从历史中汲取养分,使廉政理念根植于从政者的每一寸肌肤是培育廉政文化的骨骼。一是加强官德教育。古代优秀的官德之论是我国廉政文化的精髓之一,要将传统优秀官德引入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中,从中吸取优秀廉政思想的养分,使之与当今的“为民务实”、“恪尽职守”、“公正廉洁”等文化精神相切合,丰富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寓史于教、寓情于教、寓艺于教,从而增强教育培训内容的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让被动的廉政思想教育化为受教者主动的沐浴和吸收,提高学习教育的成效,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务实”的为官之道,以强大的廉洁意志抵御各种诱惑。二是引导党员干部立廉志树榜样。孔子言: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顶层执政者如果能够做到清正廉洁,率先垂范,才能使人信服,才能享有更高的威望,才能更好地执政治国,基层领导干部才会恭敬谨畏并有所约束。“以史为鉴”树立活化历史上和当今典型的“廉政者”和廉政事迹以及贪墨人物典型,从正反两个方面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扩大宣传教育面,使为政者摈弃贪腐之欲,树立廉政之志,并内化为一种自我约束和意志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以史为鉴”,创新廉政制度。以史为鉴,吸取精华,创新式继承廉政制度,廉政文化才有发展的土壤。一是加强廉政立法,严惩腐败。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注重立法,运用法律来规范官员,采用重刑惩治贪官污吏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吸收古代“依法治国”“以制治国”的理论,合理界定腐败与廉洁边界,全面地、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制定威慑隐形腐败犯罪的制度和法律,以法促廉。二是立足防范惩治,加强监督。借鉴古代的御史监察、谏官言谏等严密的的监察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的纪检监察制度,建立有效的权力监控体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可能诱发的腐败机会作出研究并有针对性地设计出相应的反腐败配套制度与措施,对已经查出的腐败案件加强惩处力度,对已处理的案件做好回访,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创新一系列廉政制度的配套机制。从传统廉政文化中吸取官吏选拔中德才并重原则以及设官分职、加强考核的方法来防止腐败、激励勤政的措施及其所形成的经验积累,完善当今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机制、惩处考核机制、组织保障机制、评估修正机制。
“以史为鉴”浓郁廉政风尚。古代传统的廉政风尚优秀之处表现在:家国同构思想,由孝推及忠、廉的家庭伦理与政治伦理相结合的思想,使廉政文化中的若干因素普及到社会中的个人和家庭;统治阶级对廉吏的旌表,对贪官的惩罚,使社会形成了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社会氛围;各种旨在惩恶扬善的艺术表现形式。以史为鉴,吸取历史上廉政风尚的形成方式和表现形式,把培育廉政思想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一系列廉政主题活动,使廉政文化的触觉延伸到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形成点、线、面三位一体的廉洁教育模式,打造丰富多样富有时代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产品,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社会全面广泛的覆盖。
总之,我们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取历史精华,去封建糟粕,继承创新,打造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廉政文化,全面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深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