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正在庭审中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贪腐案多次出现了曾锦春翻供揽罪的现象,而翻供所涉及的指控事实中都有其儿子或女儿参与,护子之心可见一斑(4月25日《广州日报》)。
几千年来,中国就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社会。诸如子女孝敬父母、父母爱护子女等核心家庭观念一直深入人心。可是,曾锦春的护犊行为却没有得到公众的丝毫同情,反而在网络上激起了一片批评声。笔者以为,曾锦春在法庭上的悲情父爱展示遭到公众的愤怒和嘲讽,除了体现公众对腐败的痛恨,还折射了公众对根深蒂固家族观念阻碍法治建设的深切忧虑。
一直以来,家族观念一直是很多国人脑子里最重要的价值观念。人们以血缘关系的远近决定亲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种严重破坏社会公平的现象一直大有市场正是这种狭隘、落伍的宗族观念泛滥成灾的具体表现。这种宗族观念一旦占据了某些掌握了公共权力的官员的头脑,那么任人唯亲、裙带关系、公权家族化等腐败行为就会毫不客气地把一些地方变成家族小集团的领地。
从这些年来查处的官员腐败案子中可以看到,随着腐败官员倒台,他们的配偶、子女以及亲属被“一锅端”几乎成了一种常态。有些官员正是禁不住家庭成员的鼓动和压力,走向了腐败的不归路。虽然国家部门早已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领导配偶、子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却收效甚微。
重视家庭和家族观念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自然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它的负面作用却在绝对权力没有得到监督和制约的社会里被异化,以至于成为某些腐败官员通过将手中的公权惠及家族从而将以权谋私发挥到最大化的源动力。当官员个人的腐败成果被家族所共享,形成一个损害公众权益的特殊权力阶层,其腐败后果就呈几何级放大了,这自然会导致公众的强烈不满。
所以,当郴州巨贪曾锦春被双规时,出现了郴州百姓争相燃放鞭炮祝贺的一幕。当曾锦春在法庭上为了保护子女而翻供把罪责往自己身上揽上演悲情父爱秀的时候,公众给予他的自然不是廉价的同情而是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批评和对法治社会艰难进程的深切忧虑。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