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赋予纪委神圣职责和权威,纪检干部肩负着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党和人民越是寄予期望,就越要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所有权力都受到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更要以身作则,立起严格执纪、带头守纪的标杆。为此,就必须从体制机制上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督。
信任不代表监督,监督最根本的是靠制度。要健全内控措施,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没有内部监督和严格的程序,实际上就是制造管理漏洞,滋长权力滥用的风险。纪委最大的权力莫过于审查调查权,问题也最容易出在这上面。要严格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完善请示报告、回避等制度,把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开展审查调查的要求贯穿始终,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监督必须刀刃向内,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是纪委实施组织制度创新、强化自我监督的成果,任务就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保证干部队伍的纯洁。干部监督室要提高以纪律为尺子监督执纪的能力,重点管好纪委机关本级,盯住下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和重要岗位的干部,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警示教育、发现问题、处置线索。特别是对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不护短、不遮丑,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当好“啄木鸟”。
监督必须坚持内外结合,把自律和他律贯通起来。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
总之,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着力于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要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决清理门户,强化“不敢”的震慑;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不能”的约束;要加强干部日常教育,促使干部坚定信仰、坚定信念、坚定宗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强化“不想”的自觉。(作者系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