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县党员干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高东东同志违规招待的问题。高东东,男,中共党员,延川县文安驿镇高家圪图行政村人,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担任村委会主任。高东东在2015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间,在禹居、本村等地饭馆招待县、镇下乡干部、电影放映员、村干部等吃饭22次,共花费4722元。2018年3月6日,高东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郭海峰同志违规招待的问题。郭海峰,男,中共党员,延川县大禹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张家湾行政村石家河自然村人,2012年3月至2015年4月任原石家河行政村党支部委员。2014年12月2日,郭海峰与同村两名村民在县城一品轩食苑吃饭喝酒,共计消费520元。2018年3月15日,郭海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杨平娃同志违规招待的问题。杨平娃,男,中共党员,延川县大禹街道杏山行政村人,2016年4月至今任杏山行政村杏山自然村村民小组长。2016年9月至12月,杨平娃先后八次购买烟酒共计1307元,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先后五次招待部分村民、电力局施工人员吃饭花费364元。2018年3月15日,杨平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杨延河同志违规吃喝的问题。杨延河,男,中共党员,延川县贾家坪镇张家河行政村人,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原白家河行政村村委会主任,2016年6月担任白家河自然村村民小组长至今。2017年6月,杨延河与3名村民,在县城天福饭馆吃饭喝酒、购买香烟,共计花费450元。2018年3月15日,杨延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关于张广智同志违规吃喝的问题。张广智,男,中共党员,延川县永坪镇黄家圪塔行政村后张家沟自然村人,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任原后张家沟村党支部书记。2015年6月3日,张广智和该村两名村民小组长,在永坪镇美德利饭馆吃饭喝酒购买香烟,共计花费380元。2018年3月15日,张广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镇、各部门党委务必高度重视,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切实有效的措施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崇廉拒腐,严守纪律底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加强对所辖区域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各镇(街)纪委、各派驻纪工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敢于担当、敢于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延川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下一条:宜川县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典型案例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