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打印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六起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黄龙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萍、干部丁震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王萍、丁震在对崾崄乡危改房屋进行鉴定时,未核实房屋真实归属,也未见到村民本人,对原不属于村民的砖木结构房屋进行鉴定,并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上签字确认,在后续的安全住房评定过程中,王萍并未到现场进行查看,只听取干部丁震的汇报,同意由他人在危房改造安全住房评定意见表上代其签字。王萍、丁震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2月14日黄龙县监委给予王萍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丁震政务警告处分。

2.黄龙县圪台乡敬老院院长路润泉对干部管理松懈,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18年12月19日,圪台乡敬老院职工邹德龙工作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驾驶车辆与其他车辆相撞致其死亡。圪台乡敬老院院长路润泉作为敬老院负责人,在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未尽职尽责,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形同虚设,对干部管理流于形式。2019年3月8日圪台乡党委给予路润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黄龙县三岔镇李家庄村村民小组长张广财工作不作为不负责问题。2019年张广财作为村干部,在执行党委、政府安排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不能亲力亲为,只通过电话安排工作,习惯当甩手掌柜,导致李家庄组环境卫生脏乱差,影响了全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在全镇范围内被通报批评。张广财工作上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1月29日三岔镇党委给予张广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黄龙县石堡镇红石崖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张停娃落实防火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石堡镇红石崖行政村监委会主任张停娃主管村护林防火工作,在落实具体工作过程中,存在安排部署不实、宣传工作不力、巡查不到位、走过场等现象,给红石崖村护林防火工作造成安全隐患,张停娃作为村干部、党员,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3月12日石堡镇党委给予张停娃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黄龙县崾乡太地塬行政村村委会主任黄斌、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落实防火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2月15日崾崄乡太地塬行政村李学斌焚烧秸秆,防火工作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黄斌作为太地塬村防火工作主要责任人,在开展防火工作过程中,思想不重视,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要求,工作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2月26日崾崄乡党委给予黄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太地塬村党支部书记康福明同志诫勉谈话处理。

6.黄龙县三岔镇长石头村李家塔村民小组长胡亚平工作不作为问题。2019年,全县开展猎鼓汇演,三岔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积极发动群众报名参加猎鼓汇演排练。胡亚平接到任务后,仅在微信群中通知此项工作并确定三名群众参加训练,但在随后排练中三名群众均未参加,被三岔镇点名通报。胡亚平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对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力,不及时跟进督促,存在形式主义。2019年2月18日三岔镇党委给予胡亚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六起典型案例中,有的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上虚多实少,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有的不正确履职,失察失职;有的工作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这些都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顽疾,在有些部门和领域还很突出,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及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良好作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县纪委监委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聚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涉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一律紧抓不放、快查严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黄龙县纪委监委)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