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运用教育规律,与时俱进地拓展教育内容和范围。这既是新时期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和党员干部队伍现状所采取的有力措施,也是贯彻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
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加强反腐佃廉教育的各个方面。一是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建立完善“大宣教”格局。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建立“大宣教”格局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宣教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展所长,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的教育领导体制和稳定的长效机制。二是把反腐倡廉教育同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等教育工作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三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并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到对党员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建立督促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激励等工作机制,确保教育落到实处,不断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充实教育内容,使教育更加贴近客观实际。一是因地制宜,突出教育的地域性。如延安是革命圣地,在战争年代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西文化在这里激荡,人们思想更加活跃,延安的教育必须贴近这个客观实际,教育内容既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动作,又有延安特色的自选动作,以期用延安的教育解决延安的问题。二是因时制宜,突出教育的时效性。时代在变,客观实际在变,工作重心在变,人的思想也在变。教育内容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因时制宜设置内容。三是因人而异,突出教育的层次性。既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又要兼顾其他层次。四是因事而异,突出教育的实效性。教育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最终目的。什么问题最突出,什么是主要矛盾,就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这样才能收到牵一发而带全身的效果。
创新教育形式,以人为本,使教育更加贴近人的需要。一是着眼于求新求变的需要,载体要新。反腐倡廉教育要紧跟时代潮流,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新空间,不断创新载体。二是着眼于求美求乐的需要,形式要美。富有文艺美感的教育形式,是古今中外教育通用的好形式。要善于开发“美”的教育资源,让“美”的教育形式承载党的信仰与理念,将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巧妙融入文艺美乐之中。三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效率观念增强,文化品位提高,人们希望教育更容易接受。这就是现代人们求简求易的普遍心理。越简单就越容易被接受,也就越有效。要充分运用视听工具,增强教育表达主题的送达功能,不断提供有欣赏价值的教育新产品,力争每次教育都承载丰富的信息,满足党员干部的心理需求。
拓展教育渠道,使教育更加贴近社会发展。一是在重视课堂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社会实践教育。教育一旦融入社会实践,与教育对象实际的具体工作相结合,便会产生强大的生命力,达到“事事是教材,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境界。使党员干部在与群众的联系中,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得到教育,增强能力。二是在重视灌输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自我教育。要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的新特点,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与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广大党员干部具有自我教育的愿望和要求,发挥群体力量,改变教育者“唱独角戏”的教育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自学自教”中去“修”、去“悟”、去“省”,教育才能真正入脑入心。同时还要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干部教育的有效监督,把反腐倡廉教育同监督、惩处密切结合,使干部自觉进行自我教育和主动接受教育。三是在重视言教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身教。上级领导要注重对下级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言教”,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身教”的带头、带动、带领作用。四是在重视警示教育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示范教育。把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一正一反,对比鲜明,既弘扬正气,又鞭挞腐败,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反腐倡廉浓厚氛围。
(2005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