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从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加强内部管理着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近日,该省卫生厅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出台了6项具体措施,治理药价虚高。
据介绍,这6项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以社会药房零售价格为基准,分别设置药品价格招标标的,并提高药品价格在招标评分中的比重,使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与社会零售价大体持平;二是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招标体系,推行网上招标,增加药品招标采购的频次;三是与物价部门共同建立药品市场销售价格和医院药品价格数据库,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如果药品中标企业不履行中标合同,要严厉查处,并允许医疗机构在确保药品质量和价格合理的前提下自行采购;五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严禁医疗机构将药品收入等直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进一步降低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六是凡是临床促销给医生拿开单提成的药品,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处理相关的医务人员和供应商外,按照药品提成标准降低该药品在医疗机构相应的进价。
(2005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