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教育构建防线
陕西省委、省纪委较早就开始探索建立加大干部教育力度,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挽救干部的机制,提出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工作思路。
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后,陕西省委、省纪委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举措,深化认识,强化工作,配套制度,深入推进,逐步形成了一条理论、制度、操作较为完整的警示训诫防线。同时,省委又举办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章,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研讨班,进一步深化此项工作。
我们汉中市委通过学习讨论及实践,深刻认识到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是在党纪国法和道德防线之后构成的第三道防线。它立足教育、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教育、帮助、团结、挽救干部,是反腐倡廉工作的大胆探索和机制创新,是新形势下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新的实践。两年来,我们初步形成了廉政预警、动态监督、责令纠错的警示训诫防线。截至去年底,全市实施警示训诫1367人,其中警示提醒703人(县处级21人,科级干部326人),诫勉督导325人,责令纠错339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强化监督实施防线
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指导方针,持续开展了党风廉政形势教育、党风廉政专题宣传、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党风廉政共建活动,并且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
我们充分运用形势报告、广播电视、知识竞赛、演讲、学校培训、典型警示、理论研讨、文艺演出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加大对干部的警示教育。持续开展了每年集中时段对干部开展思想作风整顿、两个《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实施纲要》集中辅导等一系列活动,扩大宣传。与此同时,加强教育,强化监督,对一些出现违纪违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及时给予提醒谈话;对一些有轻微违纪问题的给予诫勉督导;对于已经违纪但有从轻情节、有悔改表现的,采取责令纠错,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从2003年起,实行了新任年轻县处级干部到纪委、信访局挂职锻炼各三个月的办法,以增强其廉政勤政观念。对个别县区及部门开展集中时段的巡视试点,为把巡视工作延伸到县区做了积极的探索,今年将扩大试点面。
促进发展功在防线
实践证明,经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努力探索,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同,起到了教育、挽救、团结干部的作用,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认可度不断上升,呈现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好局面。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关键在党委,责任在纪委,落实主要靠各级领导干部。
一是党委必须自觉地把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步考虑,统筹规划,高度重视防线建设,自觉运用防线建设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必须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制度化和健康发展,防止走形式和走过场。
三是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保护改革者、提醒失误者、查处违纪者,有力地促进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四是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强化警示训诫防线建设的同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今年,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六次会议精神,采取具体有力措施,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引向深入,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明确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于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不断将成熟的做法提升到制度法规的层面,建立长效机制,为“十一五”规划高点起步、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上和纪律上的保证。
(作者系陕西省汉中市委书记)
(2006年3月17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