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韩城市日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无党派人士中聘请了100名义务纠风监督员,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义务纠风监督员拥有调查权、质询权、监督权和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的权力。同时,这些义务纠风监督员还必须定期如实地反映本地、本部门的行风状况。
(2006年7月17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