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连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陕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侠对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实质。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陕西建设。围绕构建社会兰义和谐社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大局的能力;严肃党的纪律,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本地区本部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以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和谐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三是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全省“十一五”良好开局、高点起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陕西作出应有贡献。
云南省纪委常委中心学习组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座谈会。在学习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我们解决新世纪、新阶段一系列矛盾具有深远意义。特别是《决定》第八部分中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指出了现阶段反腐倡廉的总要求、工作方针、工作任务等等,这对于新世纪、新阶段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与会同志表示,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全会精神,把构建和谐社会理念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努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黑龙江省纪委中心学习组举行集中学习会议,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反腐倡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重要保证和重要途径,纪检监察机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通过履行好自身职责,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的总体布局和工作部署中去思考和把握,找准纪检监察机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开展工作,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执纪办案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增强服务实效,促进社会和谐。反腐倡廉工作要把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上学、看病、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并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促进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2006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