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格监管涉农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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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为严格涉农收费监管,要求该省各地所有面向农村和农民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公示,内容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监督单位和举报电话等,做到公示地点公众化、公示内容规范化、公示形式多样化,使农民看得清、读得懂。凡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农民有权举报和拒绝缴纳。

对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进一步健全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核会签制度,由省财政、计划(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审核,联合发文,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对农村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严格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和搭车收费。

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该省还将重点查处三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一是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二是挪用、克扣农民各种补贴、补助款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占、挪用征地补偿款安置费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随意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等案件,以及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200661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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