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案件审理注重综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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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暨申诉复查工作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侠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必须从全局的角度考虑和处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依纪依法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综合考虑案件审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会议对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务实创新,不断开拓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的新思路。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贯穿于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的全过程;在县及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行案件“协审”制度;积极开展案件公开审理试点工作。二要严格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审理要求,在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和性质核定等方面审慎把关,正确运用法律和纪律武器,将审理的每一个违纪案件办成铁案。三要认真贯彻办理申诉案件的有关政策法规,稳妥审慎地处理好每一起申诉案件,切实维护和保障申诉人的民主权利。四要正确处理惩处与教育的关系,综合考虑案件审理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既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开拓创新的积极性,使每一起案件处理得合情、合理、合法。五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决纠正纪检监察机关可能存在的超越职权、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200662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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