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成功上线运行。自此,该省国税系统所有税收执法行为都将被纳入计算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考核,此举也标志着全国税务系统首批试点单位税收执法管理系统的开通。
今年7月,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国税局依托综合税收管理系统,开始在全省国税系统进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该系统在每天下班后,将综合税收管理系统当天采集的数据抽取转换到执法信息系统中,与系统提供的考核指标进行比对,系统将自动找出执法错误并作出考核记录,执法人员第二天就可查看自己是否有错。系统还提供预警功能,如果某个环节工作将近时限,系统会自动提示,督促执法人员及时处理。
在该省国税局,记者看到,该局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执法考核子系统,按照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法制执行等具体税收执法工作设置了54个考核指标、106个过错行为,设计了执法监控、考核、追究、申辩调整、综合评比、查询统计等10个功能主模块、133个监控显示界面。考核管理员借助这个系统,实时监控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如发现错误行为,可以一直追查到国税干部的名字及扣分、修改、申辩等情况数据,只需输入相关考核指令,系统即可自动生成考核追究及执法通报结果。
据悉,目前税收管理系统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在该省国税系统平稳运行,年底将通过正式考核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从2007年1月1日起,陕西省国税系统将利用网上监控系统正式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2006年9月1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