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将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列入考核
打印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明确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及时性、准确性被列进了考核内容。
    据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三大块。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结和申请人的满意率和依法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是否完善、是否方便操作和及时更新情况;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和服务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考核采取部门自查、专项检查、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考核的基本程序是考核小组制订考核方案;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百分制自评考核,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在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级意见。
    与《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起公布的还有《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两项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该省明确要求,政府信息必须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准确等情形,情节严重的,将对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8年10月1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条: 临潼 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
下一条: 蒲城 面对面评议学校行风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