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 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既学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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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联合出台《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政考试制度》,要求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正、副县级和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必须定期参加廉政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者,给予警示提醒谈话,由主考机关公布名单统一补考,并参加廉政专题学习培训。同时,对拟提任领导干部,要求必须通过廉政考试才能正式任职。

(2008年9月8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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