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四项资金”专项治理工作 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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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洁) 严肃查处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问题,确保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安全。最近,陕西省正式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在全省范围内严肃查处“四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为使“四项资金”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将专门召开全省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培训动员会,对加强“四项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邀请审计等部门就基金(资金)运行现状、存在主要问题等进行培训。据介绍,在社保基金方面,将重点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行为等问题。在住房公积金方面,重点查处挤占、挪用、套取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在扶贫、救灾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专项基金的行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等问题。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问题查处后,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5月中旬至6月底,陕西省纪委、监察厅会同有关牵头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省纪委副书记带队,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看、座谈、走访等方式,对各市、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陕西省将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逐步建立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不断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2008517)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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