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 公职人员不得兼职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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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已兼职的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辞去公职或辞去行业协会职务。8月25日,陕西省西安市政府出台规定,要求“政会分开”,使得行业协会彻底褪去官方色彩。

  目前该市市级行业协会有110多家,其中大多数是由政府部门发起组建的,普遍存在着政会不分、功能不全、机制不活、资金来源没有保障等问题。此次,该市要求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实施政会分开,其中重要一点就是公职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已兼职的必须在2008年11月底前辞去公职或辞去行业协会职务。退出行业协会的公职人员,应配合行业协会按章程选出新的负责人,完成相关的移交工作。

  在人员分离的同时,还将做到机构分设。即行业协会应设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行政机关合署办公。现合署办公的,应在2008年11月底前完成机构、场地分设,悬挂牌匾。与此同时,还要做到财务分开、职能分开、编制分开。即行业协会不得与行政机关会计合账或实行财务集中管理。行业协会没有独立账号或账务由行政机关业务科、处(室)代管的,必须在2008年11月底前设立独立账号。

  实施政会分开后,西安市将对行业协会按照标准进行规范。其中在协会名称上应明确行政区划,反映业务范围,统一使用“行业协会”字样的后缀为名称。在会员组成上,行业协会会员范围要达到本地区同行业组织数量的20%以上或销售额达到同行业销售额的50%以上等。与此同时,该市将积极培育发展新型行业协会,坚持“一事一业一会”的设立原则,组建时将打破部门所有制界限,注重吸收业内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入会,扩大行业覆盖面,提高行业代表性。

(2008年9月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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