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在农村基层全面推行“四公开”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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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公开是发扬民主、实施民主监督的重要前提和保证。陕西省多措并举,在农村基层全面推行以“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为内容的“四公开”,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落实好“四公开”,陕西省先后召开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选定具有不同层次特点的30个单位分别在会上介绍抓“四公开”的经验。各市()也分别召开现场会21次,树立县、乡、村抓“四公开”先进典型126个。各县也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抓“四公开”的经验,强化示范引导。

在公开过程中,为了纠正“重形式轻内容、重收入轻支出、重结果轻程序、重年终轻平时”的“四重四轻”倾向,各市县均编制《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级组织切实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临时事务立即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有效克服和纠正了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全省各乡村都做到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制度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充分体现了“群众想了解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宗旨。

目前,该省所有乡镇已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13025个基层站所中,有12917个站所实行了办事公开,占基层站所的99%;实行村务公开的村达到100%;党务公开已在1344个乡镇和19877个村级组织中有序推行。

(2008511)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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