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以来,一辆辆满载着全国人民“爱心”的汽车横穿秦岭,源源不断地把各种救灾物资送到陕西省汉中市的各个受灾区。
“爱心接力棒”在阳光下传递
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波及陕西省汉中市12个县区,直接经济损失达108.25亿元。截至6月14日,全市共筹措和安排救灾资金33758万元。如何当好“传递手”,保证这些救灾款物使用得公正合理,事关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面对这一份份“爱心”,陕西省汉中市多措并举,让“救命钱”花得明白,“救命粮”发得及时……
第一时间落实监管责任
5月12日晚,汉中这个往日灯光闪烁的繁华都市陷入了黑暗,余震的威胁迫使市民都撤离到广场、操场等地,而一栋不起眼的小楼,灯光却彻夜明亮。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汉中市纪委、监察局连夜召开会议,号召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第一时间抢险救人,同时保证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抗震救灾物资、资金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这次会议上,一份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管理监督”的文件也随之出台。
汉中市及时转发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同时,迅速成立了全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为成员单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卫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并在民政、财政、审计部门确定了联络员,明确分工和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有力加强了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领导。
为了有效落实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责任,汉中市纪委、监察局除了做好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工作以外,同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民政、财政、粮食系统和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募集、管理、分配、发放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从5月15日起,抽调6名干部组成3个监督小组,分别派驻市民政局接收社会捐助点、灾情与物资统计调配点和火车站救灾物资接收点,开展全程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纠正;每天下午下班前,市财政局、民政局将救灾款物的募集、分配、发放情况汇总后送市监察局掌握情况,接受监督。
阳光操作给群众一本明白账
救灾工作一开始,汉中市就高度重视救灾款物管理,实现接收、发放全程监督,阳光操作。市民政局成立七个工作组,对接收的救灾款物实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还组织干部深入灾区核实灾情,为准确认定灾情和救助对象,合理发放救灾款物奠定了基础。市财政局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救灾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市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领导小组,组织4个审计小组,在配合中央、省审计的同时,对部分县区开展了专项审计,先后发现和督促纠正违规问题14件,发出《审计建议书》6份。
汉中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接收地点、捐赠账号、咨询和投诉电话,实行捐赠款物接收、发放情况日公示制度和向县纪委、监察局日报告制度。村组在发放救灾款物前要在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对受助对象进行逐户登记,三榜公示,县民政、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每日22时前报告当日救灾款物发放情况,增强了救灾款物分配、发放、使用的透明度。
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民政、财政部门均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宁强县纪委、监察局还专门制定了抗震救灾信访举报制度,规定受理举报做到“两必接、两必访、三不放过”(咨询政策必接、群众举报必接;救灾款物到组必访、村组发放到户必访;反映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咨询政策不明白不放过、不满情绪不消除不放过)。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81件,绝大多数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畅通渠道让群众参与监督
“我是县纪委的,想了解你们对救灾款物发放有什么意见?”在宁强县阳平关镇的一处集中安置点的帐篷边,村民王治华感激地说:“我们住得太偏远,救灾忙,农活也忙,有问题也没时间反映,你们到村里来,确实方便了我们,真是太好了!”为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实现救灾款物管理发放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宁强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救灾款物流动监督举报站,固定2辆接访车,巡回灾区接访。
宁强县纪委副书记毕强介绍说:“流动接访是针对震后救灾款物发放采取的一种信访接待新形式,群众非常欢迎,反映的问题多数是由于受灾程度不同,定损有分歧,或是因为救灾物资不足无法及时满足群众需求方面的意见,经过接访干部的耐心解释,消除了群众的疑难,稳定了情绪,效果很好。”截至目前,流动接访已在全县12个乡镇接待群众有关政策咨询286人次,现场受理举报2件次,全部办结。
汉中市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积极开展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5月23日,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关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纪律规定》,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分配、发放、管理、使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5月28日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汉中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从当天开始至6月5日,抽调20名干部,分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5名委局领导带队,深入11个县区和汉中经济开发区,重点对接收和发放、使用救灾款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共抽查乡镇22个、建制村68个,走访受灾户386户,查阅资料、票据500余份,通过检查现场纠正违规问题8起。
谁敢触网就一定严惩不贷
该市略阳县纪委书记何祥君对记者讲述了他们监督检查的一些方法:首先去民政等部门查其分发救灾款物的账目,然后抽查某个乡镇,到乡镇后先问他收到民政部门发来的数量多少,这就可以证明到民政部门所查的数字准确与否,然后再到村,同样问明乡镇发来的款物数量多少,再深入到农户家中去核对,真正见到了款物才算数。
谁敢对救灾款物伸黑手就一定严惩不贷。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汉台区纪委、监察局,对群众举报的该区干部违规使用救灾帐篷问题迅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略阳县纪委、监察局对违规领取救灾帐篷的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杜某等3名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宁强县纪委对省纪委领导批转的曾家河乡党委、政府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混乱、迟滞发放救灾物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该乡党委书记等3名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查处,严肃了纪律,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促进了抗震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使用,保证了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汉中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政国分析目前形势后认为,随着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开始,进入灾区的各种款物将更多,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肩上的担子也越来越重。只有认真履行好职责,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真正有效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
(2008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