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正式取消涉及公安、教育、交通、卫生等12个部门的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停止征收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轻负担约3000万元。这是该省在今年初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再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此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公安类的道路检查工本费,财政类的罚没许可证工本费,税务类的代开发票工本费,交通类的驾驶员结业证书工本费,老龄委的老年优待证工本费,中小企业局的人才交流服务费以及省委党校的毕业证书费等涉及12个部门的17项收费。停止执行的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涉及农业类的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费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
该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了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该省规定,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无权审批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调整收费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未列入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缴,并可拨打举报电话。
(7月25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