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的工作理念,多渠道建立监管网络,狠抓招投标及专项资金监管,深入一线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保障了该市重大建设项目之一的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实现了无重大集访事件,无干部违法乱纪问题,让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让政府满意。
该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自2007年全面启动以来,因拆建规模大、任务重,备受社会关注。市纪委监察局重大项目监督办从2007年起就派专人全程跟踪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监督工作,并制定了《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效能实施意见》,结合每个项目特点和进展情况修订完善廉政教育方案,做到项目建设到哪里,教育、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初步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监督管理网络和规范的工作机制。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及专项资金管理,是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环节。为此,该市纪委加大对《招投标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招投标公告、资质预审、招标文件的编制等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对个别应公开招标而采取邀请招标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对重大资金支付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监察机关介入监督实施。
为有效预防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集体访等问题的发生,该市纪委监察局重大项目监督办先后组织市安监局、信访局工作人员对27个建设项目,52个拆迁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查出33处安全隐患,信访矛盾隐患12处,责令限期整改。
为解决拆迁安置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该市纪委监察局干部深入拆迁现场,与被拆迁户群众代表、拆迁评估机构、拆迁监管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座谈,准确掌握拆迁补偿环节的公示情况,及时化解矛盾,为拆迁安置工作创造了和谐的外部环境。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树立为项目建设的服务意识,及时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在棚户区改造安置楼项目建设中,因市建五公司和长城建筑公司长期达不成协议影响工期,重大项目监督办及时组织两家公司座谈,明确纪律要求,监督其依法谈判,促使两公司分别撤回不合理要求,保证项目如期开工。
(2009年6月3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