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积极推进问责问廉问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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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延安市积极推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简称“三问”),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效能意识,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形成廉政勤政、高效务实的工作氛围。在转变干部作风、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问”制度推行工作,成立“三问”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抽调24名干部,组成综合协调、制度建设、重大项目和效能监察四个工作组。市纪委建立了常委和各室联系县区部门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对实施“三问”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了人员和经费,全市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制定了《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图》和10余项配套制度,对如何组织实施、确定对象、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作出了详细规定。一是建立信息受理登记机制。把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披露、审计监督、工作检查以及民主评议、目标责任考核等作为“三问”信息的主要来源,及时进行分类登记,确定“三问”对象。二是建立调查核实机制。根据所掌握线索的性质和情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下发“三问”提醒通知书,进行预警;对比较突出的问题下发“三问”督办函,督促整改落实;对情况较为复杂的,下发接受“三问”调查通知书,组织“三问”办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在下发“三问”提醒通知书和“三问”督办函时,要求被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备案。四是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对调查中发现有明显违法违纪的问题,及时将调查情况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业务室,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五是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定期对督办事项和移交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回访,防止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过程中出现敷衍塞责现象。

    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一是紧贴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开展“三问”。向重点工程项目派驻工作组,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并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了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项目、资金和干部的安全。二是围绕目标责任考核开展“三问”。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三问”之中,在半年和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派出“三问”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考核工作,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问廉问效,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三是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三问”。把上学难、看病难、乘车难以及民生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纳入“三问”范围,实施重点监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2009年4月28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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