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法官将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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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将给案件当事人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办案法院和法官将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作用,有效促进司法廉洁,提升司法文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启动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

    该制度规定,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的所有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评估、拍卖、司法技术鉴定案件,都必须严格实行此项制度,给案件当事人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认真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案件当事人在随案廉政监督卡上反映的有关违纪违法问题,调查落实后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为保证该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该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所有案件承办部门都要设立廉政监察员,并由廉政监察员具体负责实行《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的落实执行等工作。并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各级法院办案部门半年和年终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纪处理。

(2009年3月2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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