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镇巴县制定出台《镇巴县重大问题“一把手”未位表态制度》,对“一把手”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利作出更加明确的限定,从决策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该县规定,对于规避或不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警示训诫。由于“一把手”个人独断专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纪律责任。
(2010年1月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