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使陕西省宁强县遭受严重创伤。在灾后重建2年多的时间里,共有64亿元上级政府投入、社会各界援助和天津市对口援建资金,还有大批物资源源不断地投向宁强。
64亿元,相当于宁强县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78倍。如何管好用好这笔巨额资金,把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后重建的“刀刃上”,成了各级领导和受灾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遍布城乡的公示栏,把“阳光”送进千家万户
该县加强灾后重建款物收发管理,县民政局、财政局以及各乡、村、组都建立救灾款物收发管理台账,确定专人对救灾款物接收、发放情况造册登记,预防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实行县、乡、村、组四级公示制度,全县共设置了2070块救灾款物发放公示栏。
在毛坝河镇白家坝村二组,笔者看到一家农户的山墙上挂着一块木板制的公示栏。村民白开贵说,地震后没过3天,村干部就挂出了这个公示栏,每次救灾款物分配发放,都及时公示出来,每家每户都看得明明白白,没有发现一例不公平不公正的事。
为防止公示栏背后藏“猫腻”,县纪委对各级公示栏进行过多次检查,及时纠正公开分类不细、内容不全面、公布不及时、数字不准确等问题。
畅通监督渠道,听取民声,了解民意
为方便群众更好地监督各级干部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公正用权、廉洁干事,宁强县一方面利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宣传灾后重建政策和相关制度规定,一方面采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系统、在受灾群众安置点和各村放置举报箱、出动流动信访举报车受理群众举报等便民举报措施,广泛倾听民声,深入了解民意。两年多来,县纪委监察局共接待信访群众538人次、受理信访件357件,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该县创新制度,对所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和补助,给信访群众提供了有力支持。在离县城110公里外的青木川镇某村,有5名受灾群众想到县里向县纪委举报该村党支部书记长期滞留救灾物资,但考虑路途远、花费大,迟迟没有行动。去年8月,他们从电视上了解到这项制度后,当即动身。县纪委经过调查,认定他们举报的问题属实,按规定给他们补助交通费等1200元,奖励了420元。村民赵某深情地说:“县纪委花钱欢迎我们反映问题,真是没想到!”
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今年6月,县纪委监察局抽查一个涉及资金500余万元的交通环岛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串标问题,随即发出废止招标结果监察决定书,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警示训诫。
宁强县纪委监察局督促县、乡两级检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和村组的灾后重建工作先后进行20余次“地毯式”普查和专项检查。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由县纪委监察局选派监察员进驻施工现场,“零距离”全程监督。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该县从严整治,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弄清原因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今年4月,县纪委监察局在检查灾后重建重点项目时,发现投资2000余万元的通乡水泥路一标段存在违规转包、擅自变更设计和偷工减料等严重问题,果断立案查处,给予3名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将两名科级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对施工单位给予17万元的经济处罚并责令重新施工。两年来,该县共对12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警示训诫48人。
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增设一道“防腐墙”
宁强县通过群众选举在全县269个村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各村监委会对村干部执行灾后重建政策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为灾后重建增设了一道监督防线。
今年4月,巩家河乡山坪村开会研究是否拆除村委会旧办公楼重建。村监委会的同志认为原办公楼在地震中虽有损坏,但维修加固后仍能使用,不必拆除重建,以免浪费。村委会的同志则认为村里财力雄厚,坚持要拆除重建。事后,村监委会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反映给村委会,促使村委会改变了拆除重建的想法,为村里节约了上百万元。
廉洁是确保灾后重建安全优质高效运行的屏障。截至今年9月底,宁强灾后重建863个项目已竣工767个,并实现“工程优质”目标;累计完成总投资57亿多元,保证了资金安全运行;22000多户受灾群众如期住进了舒适宽敞的新建房屋。
(2010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