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日前制度规定,凡干部提拔都要经过任职资格会审,未经会审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任前会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等7个部门参加。截至目前,该县已对41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了任前会审,其中2名干部在会审中被取消任职资格。
(2010年7月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