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标责任考核,陕西省委省政府机关各部门都暗自较着劲!
工作也干了,力也出了,谁愿落到后面?谁不想当第一,被评上优秀?陕西省纪委省监察厅一马当先,连续三年力拔头筹!这不仅令陕西省纪检干部自豪,也得到中央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称赞,并批示:“祝贺陕西省纪委监察厅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直部门和党群系统综合评价第一名!感谢陕西省委、省政府及广大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强化责任意识 发挥助推作用
从2007年开始,陕西省委实行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三位一体”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此,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指出:“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是省委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落实中央《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制度安排,是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抓手。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落实省委的决策要一马当先,必须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忠实执行者,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切实提高、落实上自觉有力,发挥考核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助推作用。”为把委厅领导班子的认识形成委厅机关的共识,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统一机关干部的思想认识。成立了委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由委厅主要领导任组长。每年省委省政府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后,都及时将任务分解成若干指标、评价要点,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牵头部门,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注重制度创新 提升工作水平
省纪委省监察厅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契机,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用制度创新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把2008年确定为“调查研究年”,围绕40个调研题目,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大调研活动,发现和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推动工作创新和加强制度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把2009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并推行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在市以下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在县以下推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等“五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肯定与支持。2010年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积极推行了新的“五项制度”: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推行,进一步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突出工作重点 履行监督职能
省纪委省监察厅紧紧围绕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围绕保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了监督检查。着眼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灾后重建、对口援建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等工作,快速反应,及时跟进,确保了政令畅通。围绕干事创业,加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廉政勤政,为民谋利,做到想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引导领导干部把良好作风体现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体现在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体现在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上,让群众多得实惠。围绕干部干事不出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举办反腐倡廉专题教育班,对省直机关关键岗位处长进行廉政培训,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把查办案件始终摆在重要位置,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多措并举 加强班子和机关建设
省纪委省监察厅坚持把加强班子和机关建设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来抓,以班子和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的不断提高来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重视委厅领导班子建设。各常委、副厅长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要求,委厅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形成班子合力,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定期召开委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常委、副厅长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谈体会,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提高了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抓好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全省反腐倡廉的领导机关,一方面抓好自身承担的各项任务落实,在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中逐项落实委厅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室处单位的责任,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室处、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另一方面,加强组织协调,督促、配合各职能部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重视抓好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要求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遵规守纪,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开展读好书活动,建成了藏书3600余册的机关书屋和荣誉(阅览)室。加强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丰富机关文化娱乐生活,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向心力。
健全工作制度 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为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化、长效化,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建立健全了会议制度、自查制度、联络沟通制度、资料报备制度、督查制度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五项制度,为机关建设提供了新的抓手。
———会议制度。主要是开好“六个会”:年初动员会,对新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半年推进会,听取各室处单位半年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年终汇报会,听取各室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年终考核有关事宜;重点工作协调会,听取各室处单位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会,一般年初、年中和年底召开例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决定考核工作重大事项,研究制定相关措施;考核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讨论、汇总分析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自查制度。各室处单位自查,由各室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实施,一般每月一次,对照本室处单位承担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指标和评价要点,逐条检查,查进度、查质量、查效果;分管领导自查,由各常委、副厅长组织实施,一般每季度一次,对分管室处单位所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重点督查;委厅机关自查,由委厅机关考核领导小组实施,半年和年终进行,主要围绕任务落实、资料报备、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准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
———联络沟通制度。主要是加强五个方面的沟通,即对上联络沟通,主要是与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省考核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的联络沟通,及时请示汇报有关问题、上报考核信息,准确理解和把握考核精神;横向联络沟通,主要是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联络沟通,学习借鉴有关单位和部门促进目标任务落实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下联络沟通,主要是与各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省直各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联络沟通,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对该省反腐倡廉建设和委厅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意见;与相关人员的联络沟通,主要是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市(区)四大班子成员及工作服务对象、联系单位代表的联络沟通;内部联络沟通,主要是与委厅机关各室处单位、各派驻机构、省委巡视机构的联络沟通和信息交流。
———资料报备制度。各室处单位将本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报委厅机关考核办备案。委厅机关考核办建立各室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备案机制,作为日常考核的依据,根据各室处单位报备情况,督促落实目标任务的完成。
———督查制度。由委厅主要领导适时组织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改正。
陕西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龚汉江说:“正是职责履行到位,工作成绩突出,自身形象过硬,干部作风优良,省纪委省监察厅才在评比考核中三拔头筹,赢得了荣誉、树立了形象,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的精神风貌。同时,也表明广大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与厚爱。”
(2010年10月3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