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在设立市、县(区)纠风办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各乡镇建立纠风工作组,在村(社区)设立纠风监督员,建起市、县、乡、村四级纠风工作网络。乡镇纠风工作组、村(社区)纠风监督员在县纪委、监察局、县(区)纠风办的领导下工作,除监督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处理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外,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重大案件线索可直接向市、县(区)纠风办反映。
(2010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