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破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题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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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咸阳市2766个建制村中有2748个建立起村民监督委员会,占全市建制村总数的99.3%,并建立起“听、传、察、示、评”监督链,凸显了基层群众在民主管理中的监督主体地位,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较好地破解了困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难题。

“听”——明确监督事项

  及时了解掌握村“两委”工作动态,明确监督事项,是村民监督委员会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

  2009年1月,长武县孝西村“两委”决定将机动地承包费用于通村公路建设,研究方案时没有请群众代表参加,引发群众强烈不满,以致工程停工。4月,村监委会成立后,村“两委”重新召开会议,严格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规定,通知监委会成员列席会议,了解村委会的想法。监委会及时向群众解释沟通,并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策,消除了群众的疑虑,使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为了防止类似问题在其他村再次发生,市纪委及时将长武县孝西村的教训通报全市各村,要求凡涉及土地转让租赁、基础设施建设、集体资产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村“两委”研究初步方案时,必须通知监委会成员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避免少数人说了算,搞“暗箱”操作。在各级纪委的统一规范下,全市2700多个村监委会,共列席村“两委会”8769次,听取村“两委会”研究村级事务12000余件,涉及项目资金60多亿元,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2167条,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主体地位得以确立。

 “传”——畅通信息渠道

  村民是村级事务监督的主体。村委会研究的村级事务,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是否符合民意,群众最有发言权。为了让广大村民了解和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真正体现“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的民主精神,监委会既把列席“两委会”研究村级事务听到的情况如实向群众反馈,做到上情下传,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两委会”,做到下情上传。

    泾阳县北峪村“两委”在实施土地流转建设葡萄基地初期,由于多数群众对土地租赁面积、承包费标准、收益分红和租赁期限等问题存在分歧和疑虑,致使筹建葡萄园的投资方与村里迟迟不能签订征地合同。为了统一群众认识,真正体现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监委会成员挨家挨户征求意见。根据监委会了解和反馈的情况,村“两委”三番五次和投资方协商租赁条件,最后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意见交村民大会讨论,得到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认可和支持,当年就建成近5000亩葡萄园,成为全省土地流转示范工程。

“察”——全程跟踪监督

  监督检查是促进干部政治清醒、经济清白、办事公道、作风务实、管理民主的重要保证,是强化对村干部监督的有效手段。在监督实践中,各村监委会坚持贴近、跟进、融入的做法,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级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程跟踪监督。

  渭城区石桥村在投资35万元修建300平方米村“两委”办公楼过程中,村监委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挑选安排专人对工程选址、设计、招标、材料采购、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财务结算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两个多月坚守在工地,砖头“数块块”、钢筋“数根根”、水泥“数袋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资金4万余元。

  泾阳县王桥镇社树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村里在水、路、电、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中,为了使每一分钱都用在明处实处,监委会严格坚持“经费开支发现票据说不清不放过、施工发现程序不规范不放过、购置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和群众投诉,被群众誉为“放心工程”、“廉洁工程”。

“示”——促进全面公开

  坚持公示制度是推进村级事务“阳光操作”、保障群众对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和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为了防止村干部处理村级事务出现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的问题,确保村级事务公开的有效性、真实性,他们在公开程序上采取三个步骤。一是由村“两委”确定公开具体内容,提出公开方案;二是由村监委会对方案或内容进行审核、补充完善,由村监委会主任签名盖章;三是村“两委”采用公示牌、公开栏、明白卡、广播等形式,进行公开公示。有的村还把村务公开的内容,由以往单纯公开办事结果拓展到公开公示办事全过程,由事后公开调整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渭城区和泾阳县一些村的监委会针对村财务公示内容笼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村委会立即采取措施,把原始票据及清单的复印件全部张贴在公示栏,给了群众明白,还了干部清白。市纪委及时总结了这两个区县的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评”——提升监督质量

  把对干部的评议权交给群众,是深化干部监督的关键。为了切实把农村基层干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运行以来,咸阳市在村级组织中全面推行述职述廉制度,通过监委会深入宣传和发动群众,在村民中叫响“干部清不清,讲给群众听;干部行不行,群众评一评”的口号,把农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廉洁自律等情况交给群众评议。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村“两委”主要干部向全体村民述职述廉,监委会组织群众代表对村“两委”干部的年初承诺兑现、平时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质询,并对主要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依据,形成了干部权力运行群众监督、工作好坏群众评说的工作机制。一年来,全市共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2536次,提出质询意见9310多条,提升了监督效果。渭城区在全区推广“村民评村官”活动以来,把村干部述职述廉测评结果与工资发放挂钩,对群众评议满意度低于70%、年初承诺兑现不到位的16名村干部,扣发工资2050元。渭城镇党委书记王苗感慨道:“开展‘村民评村官’活动,评出了压力、评出了动力,也评出了干部的一身正气和干事创业的信心决心,监委会确实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好帮手!”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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