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都要带头在‘廉政灶’用餐。”陕西省纪委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后,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李希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明确要求。每次到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他都坚持在“廉政灶”用餐。
延安市委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使其有为有位,有效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从廉政鉴定到一票否决,摆上突出位置
说起延安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支持,市纪委的同志如数家珍:市委常委会每年都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全体常委坚持参加市纪委全会以及市纪委组织的重要活动;作出重大决策时充分征询市纪委的意见和建议,把市纪委委员列席市委全会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吸收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干部民主推荐会,干部任用时没有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鉴定不予研究;对市纪委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市委及时总结推广……
延安市委近年来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总抓手,市委主要领导年初与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常委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市委定期听取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一把手”落实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严格执行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度。
从干部交流到机构整合,增强反腐力量
延安市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关爱更是有目共睹:注重配好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把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统筹纳人全市培训计划;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锻炼培养,加大交流提拔力度。2007年以来,共提拔交流县级干部73人,其中在系统内部提拔23人,向外系统提拔交流24人,从外系统提拔进入26人。
延安市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创新。目前,派驻(出)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全部收归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管理;各县区分别归口设置6个正科级建制的派驻(出)纪工委、监察室,列为财政二级拨款单位。统一管理后,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得到有效整合,监督职能明显增强。2008年以来,县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初核案件186件,转立案71件,查结63件,给予56人党纪政纪处分。
从人员配备到经费划拨,全力予以保障
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市委同意在市纪委监察局增设案件监督管理、警示训诫、行政效能监察和信息中心4个内设室(中心),增加编制13个。在5个市直部门增设派驻(出)机构,增加编制7个;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凡重大案件和反腐倡廉专项活动所需经费,一律及时划拨,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由于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延安市纪检监察工作健康发展,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新延安提供了有力保障。从2007年起,市纪委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荣获“先进集体”称号。
(2010年12月5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