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维护群众权益的办案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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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们在全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调研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办案工作新机制,为及时有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畅通的群众投诉举报机制。一是开通了网上举报和“12388”信访举报专线,在省广播电台开办“秦风热线”,实现了与群众的直接交流。二是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公开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由群众自主选择接访领导,被点名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负责包协调、包督办、包查处。三是推行了“民情直通车”、“民情恳谈会”制度,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收集案件线索,对线索具体、案情简单或情况紧急的问题,现场办理。四是推行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制度,签订“双向承诺书”,并对查明属实的信访举报进行奖励。

 

    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组织协调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建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案件线索集中排查、专案协调会、案件通气会等形式,有效解决了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基层办案难、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在全省推行了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由县级纪委统一指挥调度办案力量,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提高了基层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全省1581个乡镇建立办案协作区463个。我们还在一些市推行了县(市、区)纪委异地交叉联合办案、建立办案人才库等制度,克服了基层办案中的阻力和畏难情绪,突破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疑难复杂案件。

 

    建立健全案件的快速查处机制。一是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纠风网络,形成了维护群众利益的纪律保障机制。依据《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迅速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监督检查网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作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及时纠正效率低下和庸、懒、散现象。三是建立了网络舆情信息报送制度和快速处置机制。组建了130人的网络舆情信息队伍,及时收集、研判舆情信息,第一时间督促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

 

    建立健全案件的督查督办机制。制定出台了案件督查办理程序和要结果案件审核办法,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专人负责,限时办结。对下转要结果的案件,实行台账管理和领导包案制度,进行跟踪督办协办,确保快查快结;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基层难以办理的案件,实行提级办案、下查一级;针对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越级访、缠访等信访问题,推行了信访听证终结制度。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只有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才能有效惩治腐败;只有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在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启示和体会: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二是要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全面履行查办案件工作职责,既要坚决查处涉案金额巨大的大案要案,又要严肃查处那些案值虽小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问题;既要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干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既要坚决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重大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三是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建立健全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机制,依靠群众智慧发现案件线索,依靠群众参与揭露腐败问题,依靠群众支持查办腐败案件。四是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1年5月6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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