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派出3个督查组,对西安、宝鸡、汉中、安康、延安、榆林等6个市、13个县(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
各督查组严格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等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共下发《执法建议书》7份,《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39个,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在此基础上,陕西省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加强跟踪检查,明确提出在督查中下发过《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整改情况应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现场核查确认后,在规定期限内以正式文件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