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菜一汤,吃得健康舒服,还节约时间,从‘廉政灶’我看到高陵干部的良好作风,能到你们这里创业我很高兴。”日前,到陕西省高陵县投资兴业的客商王某这样评价当地的“廉政灶”。
今年以来,该县在实现各乡镇“廉政灶”全覆盖的基础上,在县直部门全面推广“廉政灶”。据初步统计,该县县直部门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0%。
该县印发《关于推行县级机关公务接待“廉政灶”建设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县直部门“廉政灶”的建立、运行、审批等环节。在“廉政灶”建设中,严格执行“四有四不准”,即有一间灶房两间餐厅,有专职炊事员,有冰柜、消毒柜、电饭煲等基本设备,有炊事用具、就餐桌椅、公用餐具;不准以“廉政灶”为名搞豪华装修,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准盈利经营,不准挪用公物。该县规定,公务接待一律按照每人每餐20元的标准到“廉政灶”就餐。严禁烟酒等一切不合理要求,杜绝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下级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公务接待费用等。
该县要求,各县直部门“廉政灶”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报告、限额管理、审签报销、定期公布等制度,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廉政灶”日常管理,对公务接待坚持做到“日记载、周汇总、月公开”,确保“廉政灶”阳光运作,规范管理。
为确保实效,该县将县直部门“廉政灶”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处理,并对相关部门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