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工作离不开“较真”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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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人的意识中,“较真”意味着“教条”和过分的“执拗”,是缺乏人生变通智慧的一种体现。

在多年的审理工作中,我对“较真”却有着别样的感受:较真,体现的是一种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敢于碰硬、严谨细致、勇于承担的工作作风,彰显的是锲而不舍的“认真劲儿”。

审理工作在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中,处于最后的把关位置,它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干好审理工作需要这种较真的精神,需要细致和坚持:细致了,就能从“秋毫”之中发现问题的实质,把问题看透,把实情查准;坚持了,就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刨根问底把案件办成“铁案”。

去年4月,在全县党政纪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在对公职人员处分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中,我发现存在个别受处分人工资和职级处理不到位问题。面对这种涉及个人待遇和利益的实际问题,坚持执行势必会得罪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执行就是“和稀泥”,损坏的是党纪法规的严肃性,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职业责任感告诉自己必须得“较真”。

于是,我把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实向县纪委领导做了汇报,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处分决定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办通知》,要求限时落实处分。督办期间,人事部门工资承办人反馈意见说:“没有及时执行的原因是受处分人撤职后,事业身份特殊,职级不好确定;找不到相关的工资政策,工资降多少不好把握。”针对这种具体情况,我和工资承办人多次商讨沟通,共同寻找解决办法。那段时间,我查阅了大量相关工资政策和规定,并通过电话请教咨询市纪委审理室领导和兄弟县区的审理人员,通过省纪检监察QQ群向纪检监察同仁求救,经过多方努力,受处分人职级和工资得以妥善调整处理到位。

多年的审理征途,需要较真的情况和地方太多太多,在较真的过程中也许感觉有点累,接触过的案件刷新着自己的记忆,却也沉淀着颇多的感悟: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较真精神就是对被调查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的强烈的责任精神。审理人员要对自己“较真”,对工作“较真”,善于和敢于破难点,碰硬点。然而,审理工作最难的也是较真碰硬,较真不是蛮干,在于“善于较真”,这就要求审理人员不但有“敢于较真”的勇气,而且有“善于较真”的策略。不能盲目,也不能认死理,要注意做到提出的问题要有理有据,提出问题的方式方法要恰当,使检查组乐于接受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审理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审理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

如果说较真是一种认知态度,体现着一种思想境界和政治品格;较真是一种思想观念,彰显着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自己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坚持,在案审过程中用“较真”精神,践行审理工作事实求是的最基本原则,享受“较真”收获的那份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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