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出台《关于对严重违规行政执法问题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从严整治强行征地拆迁和暴力拆迁,造成恶劣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个别领导干部授意、暗示、纵容下属违规行政执法,以及以执法单位名义雇聘、雇佣、吸收社会闲散人员,“两劳”释放人员,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地方恶势力参与行政执法等四类严重违规行政执法问题。
该市要求,对发生上述四类严重违规行政执法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要按照违规行政执法行为严重程度,给予分管领导党内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直至撤职处分;给予主管领导诫勉谈话直至免职处分。对一年中发生2起以上严重违规行政执法问题的,不但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免职处理,还要责成该单位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市通报,取消当年年终单位目标考核评优资格。
为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该市要求各单位对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各单位要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严格进人标准。凡无执法资格证,未经专业知识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同时,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防止严重违规行政执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