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太白县在7个乡镇和8个县级部门建立“廉政灶”。去年以来,该县15个“廉政灶”均达到“硬件齐备、人员到位、制度上墙、流程清晰、台账详实”的标准,累计节约资金60万元。
为确保“廉政灶”制度规范运作,该县制定《机关接待管理办法》、《廉政灶管理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等制度,并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一套运行模式、一名领导主抓、一个科室负责、一批典型推动的“五个一”工作制度。
该县规定,公务招待必须在“廉政灶”就餐。“廉政灶”菜品突出地方特色、就地取材,每人每餐标准不得超过10元,且不提供烟酒。各单位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对“廉政灶”财产管理、物资采购、接待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该县纪委、监察局设立公务接待监督电话,并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