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集中精力监督驻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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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陕西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积极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要求,厘清职责,改进方式,集中精力监督驻在部门。驻商务厅纪检组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还给主责处室,不再介入商务工作项目招标等具体业务;在不给处室打招呼的情况下,对机关“三公”经费使用、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

落实重大事项事前报告和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检查机制。改变以往偏重对公用经费使用审批和项目招标及验收等活动的日常监督和程序化监督的做法,根据实际情况和信访反映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通过听取处室主要负责人介绍重点资金使用、重要行政审批、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情况,及时了解掌握重大商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围绕重大商务活动的重点环节和阶段性任务,采取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必要时请相关机构介入调查了解情况,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通报厅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全省商务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行政审批、重大活动和厅直系统重要人事安排等工作廉洁高效。

定期交流督导。建立了廉政工作例会制度,廉政工作例会为驻厅纪检组定期召开的工作会议。由驻厅纪检组组长主持,厅机关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上级纪委有关文件;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汇报任务落实进展情况;纪检组长对厅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进行讲评,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调查、反馈。加大信访初核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大对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加大办案力度,对已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决不包庇、决不袒护。今年上半年,驻厅纪检组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厅直属事业单位一名中层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管理对象购物卡和现金的问题,对厅机关一名处级干部违反外事管理规定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警示诫勉谈话,使干部职工受到强烈震撼和深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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