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务用车,严禁在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公款宴请和接待……陕西省纪委近日下发《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今后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来临之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要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铁面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早谋划,把握节日特点,排查问题隐患,提前十个工作日确定需要重点检查的问题并作出相应安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要善做善成,在节日前夕,运用警示、教育、约谈等方法进行提醒;节日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进行检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要善始善终,节后七个工作日内要查结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