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柞水县委把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和抓手,通过紧抓机制创新、紧抓责任落实、紧抓组织保障,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7件,结案3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0人,其中科级干部18名,查办案件数量超过了此前三年的总和。
为了真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责任,柞水县委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为6大项55小项,分别落实到7名县委常委、15个牵头单位和37个参与部门,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创新推行了特别责任、联点包抓、履职报告、晒廉亮诺、书记约谈、巡回督查、责任倒查、量化用廉等保障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十项机制,逐层夯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县委在县委常委中实行效能问责提议单制度,由分管县委常委填写效能问责提议单后交县纪委,县纪委对存在的落实不力、效率不高、进展滞后等问题进行问责,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班子共同推进、纪委监督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该县实行“四联四包”制度,由县委书记抓全盘,建立23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县委常委根据分管工作,分别联系到乡镇、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包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示范点创建、案件查办,实行一包到底、责任到人,年终向常委会报告“包联”工作情况,接受常委会审议。
县委把厘清职责、确保纪委聚焦主业作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重要措施,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做到办案工作优先研究、办案经费优先考虑、办案人员优先调配。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整合等工作,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或牵头的62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8个,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撤并整合,从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上为深化“三转”提供保障。今年以来,全县查办案件质量和数量均实现了“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