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证栏目澄清事实 涉事单位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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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本报第4版《求证》栏目就“网友质疑陕西省榆林市某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公车私用”进行了报道。报道澄清了相关事实,让涉事单位定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的干部职工松了一口气,“突突了几天的心”终于踏实下来。目前,定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全站干部职工严守纪律,干好工作。

据介绍,事件过后,定边县纪委认为这是一个开展警示教育的好机会,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范志海也觉得:“不能因为澄清了事实,就撇清自己”。看到报纸求证结果的当天,他们就组织全站展开了学习,并确定“欢迎社会监督,强抓作风建设”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农村公路管理站让陷入“公车私用风波”的当事者讲体会,让他们讲述被调查时“出汗”的感觉。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让干部职工接受教育,绷紧脑袋里纪律这根弦。

定边县纪委派驻工交财贸系统纪工委把这次“风波”作为一个典型案例宣传,让干部职工感受到“如果违规后陷入方方面面调查时的忐忑和不安,可能处分后对单位和家庭造成的诸多创伤,坚持自身作风过硬一定会坦坦荡荡面对”。

涉事司机朱勤学深有感触地说:“真正受到了教育。不经这件事,自己纪律的那根弦绷得还真没这么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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