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永寿县纪委加大问题线索管理力度,盯紧统一管理、分类处置、跟踪监督3个环节,确保对问题线索实行全程管理,有效防止了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去年以来,累计收集线索143件,初核141件,了结16件,立案108件,党纪政纪处分13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统一管理线索。制定《永寿县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明确全县纪检监察范围内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对委局机关各科室从各种渠道获取的各类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后,交案管室管理;对各镇、部门及其纪检组织受理的问题线索,在汇总登记后,报案管室;对公检法移送问题线索直接由案管室受理。
分类处置线索。针对收集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按照线索“五类”处置方式及处置标准予以分类,报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审阅,并报县纪委书记签批后分类转给各纪检监察室。
跟踪监督线索处置情况。对交办线索启动相应的案件监督管理程序,制定《问题线索跟踪处置登记册》,对交办问题线索处置的每一环节,均要经案管室在《跟踪处置登记册》中记录备案,形成线索处置动态跟踪监管体系。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结的案件,采取催办、限期说明情况等方式,及时掌握线索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