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对群众举报的案源线索,应该查而不去查的,将被查处。记者3月20日获悉,陕西省咸阳市纪委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处置的相关规定》,以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据了解,对于群众举报的案源线索,应该查清而没有认真去查清的,或者在办案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办案人员和相关领导处也将被处以诫勉谈话、调离岗位、撤销职务等。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实际上,咸阳市纪委新年一开始即脚步不停、力度不减,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在节假日期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放松办案工作。今年元旦期间,咸阳市纪委对涉嫌贪污受贿的两名干部实施了“两规”;春节假期,又对1名涉嫌贪污受贿的干部实施“两规”。
截至目前,咸阳市纪委已立案90起,结案91起;党纪政纪处分12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