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挖掘《吕氏乡约》乡村治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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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乡约》是北宋时期“关学”代表人物“蓝田四吕”所制定并在陕西省蓝田县推演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乡村民约。《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款条文总领全篇。其核心就是运用道德的力量对乡村进行有效治理。历史资料显示,《吕氏乡约》的影响很大,它不仅在吕氏族里实施,而且还在整个关中地区推广,“关中民俗为之一变”。

蓝田县积极挖掘《吕氏乡约》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成功经验,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参与基层治理中做出有益尝试。如蓝田法院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司法运行环境,大力倡导乡土司法理念,利用传统文化、风俗良俗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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