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调查期间仍不收敛
乾县一司法所所长公车私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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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乾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乾县城关街道办漠西司法所所长上官明奇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11日,乾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城关街道办漠西司法所所长上官明奇经常公车私用,并多次将警车停放在小区或街道出口。乾县纪委随即展开调查。经查,7月11日至13日,上官明奇先后8次驾驶单位司法制式警车上下班,其中6次发生在县纪委对其公车私用问题进行调查期间。此前,上官明奇还多次驾驶该车回老家办私事,所驾驶警车就停放在路边。上官明奇公车私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在县纪委调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顶风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乾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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