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0名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记者5月20日从陕西省咸阳市纪委获悉,该市纪委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
“我们是监督执纪机关,自己不正、不硬、不净,怎么监督别人?”咸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有效防止“灯下黑”,该市纪委健全制度,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市纪委重大决策征集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等25项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线索,市纪委一一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查处;对监督责任缺位的领导干部,予以严厉问责。
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先后有5名县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市纪委约谈;11名领导干部因监督责任缺位被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