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治涉水领域突出问题 守护群众用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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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意外,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退回来。”近日,在陕西省岚皋县委专项巡察组的见证下,岚皋县自来水公司将一笔笔不该收的违约金和水表费退还给企业和群众。这些钱能被顺利退还,源于岚皋县委开展的涉水领域专项巡察。

岚皋县委巡察组发挥专项巡察的利剑作用,进驻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审计局、县自来水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涉水领域专项巡察,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已经发现问题33个,立案2起。

巡察组进驻县自来水公司后,查阅账目、了解政策、走访群众,并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巡察谈话。巡察组发现该公司将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中已经被废止的条款作为收费依据,通过收费系统默认设置对用户每日加收未交水费5‰的违约金,共18.1万余元。巡察组还发现,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该公司未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停止收取水计量装置费用”这一惠民政策,收取水表费12.9万余元。

最终,岚皋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程某、营业部主任李某受到严肃处理。违规收取的违约金及水表费退还相关企业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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