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耿北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安桥因入党时隐瞒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历史问题,自行涂改入党材料、贪污、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问题被党内除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前不久,马安桥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消息一出,当地群众拍手称快:“打掉这个‘村霸’,我们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2018年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三类问题,深入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每月10日前将问题线索清单及相关材料移送省纪委监委;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该发现未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移交的,进行约谈问责……为全面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陕西省纪委监委与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各自职责要求,规范移送接收方式渠道。省纪委监委组织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对2017年至2018年3月信访举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进行“大起底”,梳理排查问题线索463件。目前,办结433件,正在办理30件。同时,督促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主动对接政法机关,关注网络舆情,用好巡视巡察成果,深入基层主动发现,进一步拓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来源。去年1至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813件。
建立督办制度,对举报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久拖不决的,实行专人督办、实地督办、限期督办;坚持通报制度,每月对委机关各监督检查室以及各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将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纳入季度工作通报、半年量化考核以及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陕西省纪委监委通过上述举措,加强督办问效,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尤其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核查处置。
去年,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1300件,处理164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85人,组织处理127人,移送司法机关93人。